通俗地說,水利就是“水之利”。
從人的認識角度,不同時期有其不同的內涵。早在春秋時期,老子就在《道德經》中提出“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提到了水“利萬物”的善美特征。
不過早的“水利”以此指見于戰國末期《呂氏春秋》的《孝行覽·慎入》:“掘地財,取水利”,這里的水利是專指濯灌,也有說專指“捕魚之利”。到西漢司馬遷的《史記·河渠書》在記述了從禹治水到漢武帝黃河瓠子堵口這一歷史時期內一系列治河防洪、開渠通航和飲水灌溉的史實之后,感嘆道:“甚哉,水之為利害也?!辈⒅赋觥白允侵?,用事者爭言水利”。從此,水利一次就具有防洪、灌溉、航運等除害興利的含義。
隨著社會經濟技術的不斷發展,水利的內涵又得到了進一步的擴充。1933年,中國水利工程學會第三屆年會的決議中就曾明確指出:“水利范圍應包括防洪、排水、灌溉、水力、水道、給水、污渠、港工八種工程在內?!逼渲械摹八Α敝杆芾?、“污渠”指城鎮排水。進入20世紀后半葉,水利中又增加了水土保持、水資源保護、環境水利和水利漁業等新內容,其含義更加廣泛。
由此可見,水利事業就是指:人類為了生存和社會發展需要,以防治水旱災害,開發利用和保護水資源,水環境等為目的,所采取的一切對自然界的水和水域進行控制和調配的各種水利工程規劃、建設、管理、運用,以及從事水利科學技術研究、技術創新,人才培養、法規制定、社會管理的一切涉及“水之利害”的社會實踐活動。水利及水利事業在我國有著重要地位和悠久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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